中共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党组
关于省委巡视反馈“两套办公用房”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2023年12月18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中共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党组“两套办公用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谈话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深刻反省,迅速行动、立行立改,以坚定的态度、严格的标准、有力的举措,推进问题整改,至2024年6月4日,省委巡视反馈“两套办公用房”问题整改已全部完成。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坚持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湖工作重大要求、推动青海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政治体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刘涛副省长对整改工作的批示精神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谈话要求,在全局集中开展党性教育和队伍作风整顿,同时,对2020年省委第一巡视组常规巡视和2021年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全局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从严从速推进问题整改。
二、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直面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坚持刀刃向内、彻底整改、不留尾巴的坚定态度和决心,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程参与、推进和督促整改,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任务分工抓好整改工作,局属各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形成了分级负责、协同推进的整改工作合力,保证了整改工作顺利进行。及时向省政府、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整改情况,获得强有力的指导和支持。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和监督整改工作,为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奠定基础。
三、周密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全面梳理2020年省委第一巡视组常规巡视和2021年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对照刘涛副省长对整改工作的批示精神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谈话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彻底整改原则,会同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制定完善过程中多次请示省政府、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征求全局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得到干部职工一致同意。
四、全面完成问题整改。按照整改方案,于2023年12月22日前,腾退并移交了省林草局办公用房2间、省市场监管局办公用房9间。2024年1月26日,向省直机关事务局移交西宁北大街3号办公用房43间,彻底全面腾退了在西宁的所有办公用房。2024年1月22日起,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搬迁到青海湖鸟岛办公。积极与省委组织部汇报衔接,制定工资津贴补贴清退方案,全局干部职工应清退工资津贴补贴2179660元,截至2024年6月4日,已全部清退上缴省财政。
下一步,局党组将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青海湖工作的重大要求,深入落实省委书记陈刚在青海湖周边蹲点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生动实践,有力推动青海湖国家公园和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青海湖示范区创建。一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树牢“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做到守湖有责、守湖担责、守湖尽责,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以巡视整改成果推动青海湖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青海湖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为青海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三是聚力推动重点工作。以全面完成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学思践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深入贯彻省委书记陈刚在青海湖周边蹲点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统筹推进青海湖生态保护、国家公园创建和青海湖示范区建设,努力将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和省委省政府期望变为美好现实。
感谢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余佳,联系方式:0970-8655122。